8月21日,《山东省快递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在滨州邹平市举行。
听证会上,来自快递经营企业、邮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的15名陈述人,围绕快递业发展用地、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快递服务车辆的制度保障、快递末端服务、快递安全、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等快递业规范化管理中涉及的立法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据统计,2023年山东省快递业务量完成70.7亿件,支撑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723亿元,快递业务量是2006年邮政体制刚改革时的442倍,年平均增长43%,规模攀升至全国第四位,为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快递业的高质量发展,有必要结合实际,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地方性法规,为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条例(草案)》共8章52条,7月下旬,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目前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关于快递设施建设,《条例(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快递业的用地效益考核指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快件大型集散、分拣、仓配等基础设施用地,有效缓解当前土地供给与行业快速发展之间的现实矛盾,保障快递园区、处理中心和总部建设的用地需求。同时,进一步强调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的公共属性,将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范围,推进住宅小区、商业楼宇、高等学校等规划设置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切实提升城市快递“最后100米”服务质量。
关于快递经营和服务,《条例(草案)》针对快递服务纠纷和投诉申诉数量激增的情况,对快递服务标准公示、贵重物品保价提醒、依约进行末端投递、快件末端投递设施运营使用要征得同意等进行了规定。
关于快递安全,《条例(草案)》对快递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禁寄物品处理、用户信息保护、应急处置和快递生产秩序保障进行了规范。强调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切实落实寄递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和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为保证用户信息安全,规定快递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运单和电子数据管理制度,不得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用户信息。
关于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对快递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环境保障、快递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等进行了细化,并对快递工会组织作用发挥、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维护进行了明确。
此次立法听证会设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是为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汇集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立法方式回应社会期待。据悉,2022年1月,邹平市人大常委会被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第二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记者 杨璐)(完)